天津药学杂志

期刊简介

  《天津药学》杂志创刊于1989年春,由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市医药管理局)主管,天津市药学会主办,《天津药学》编辑部编辑出版的药学领域综合性刊物。《天津药学》杂志为双月刊,每双月末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12-1230/R,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5687。本刊旨在宣传党和国家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交流医药学术理论与实践,坚持为医药卫生行业服务,为医药企业提供最新的科技信息,为推广医药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信息、推广科技成果,为企业与科研院所,医院药学架起产、学、研合作的桥梁,成为广大医药科技工作者学术交流的阵地,为发展、培养、宣传医药人才服务,为科技兴药服务。本刊是《中国药学文摘》确认的核心期刊,也是中国中文科技期刊中文数据库的信息源之一。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天津药学》杂志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有《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栏目:专论、实验研究、综述、医药工业、中药、医院药学、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检验、世界药物、医药管理、简讯、学会园地等


论文发表收到录用通知了还能撤稿吗?

时间:2023-11-08 09:47:42

论文录用是作者成功发表论文的重要一步,意味着论文被杂志社接收并准备出版。一般来说,只要按照杂志社的流程进行,论文录用后就可以顺利出版。但是,也有作者会考虑在论文录用后是否可以撤稿。

答案是肯定的,论文录用后是可以撤稿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作者已经交了版面费,即使想要撤稿,版面费也不会退回。此外,如果论文已经被排版或已经进入印刷阶段,撤稿可能会更加困难。因此,作者应该谨慎考虑是否要撤稿,并尽早与杂志社联系。

除了作者自身的原因外,论文有时也会因为一些正当理由而被撤回。例如,期刊确认收到论文的时间过长、同行审评时间比预计时间长、同行审评时发现数据问题等等。此外,如果发现某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有不道德的行为,或者该论文已在其他地方提交投稿,此时应要求撤回。研究人员应该尽其所能避免这些情况,但有这些情况发生时,论文可以被撤回,期刊应该尊重作者的要求。如因作者失误需要撤稿,应在与编辑联系时说明情况。可能期刊有办法弥补,论文不一定会被撤。编辑可能还会建议您在他们的另一本期刊上发表文章。

然而,论文录用的撤稿可能会对研究人员产生一些负面影响。首先,一旦论文被撤稿,研究人员的学术声誉会受到损害,可能会影响其未来的学术生涯。其次,很多资金申请机构都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发表的论文作为参考。如果申请人的论文被撤稿,可能会影响其资金申请的成功率。最后,论文撤稿可能会影响研究人员的职业发展。在申请职位或晋升时,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是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研究人员的论文被撤稿,可能会影响其职业发展。

因此,作者应该在投稿前仔细考虑自己的要求和目的,并选择合适的期刊投稿。一旦论文被录用,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不要考虑撤稿。如果确实需要撤稿,应该尽早与杂志社联系并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