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天津药学》杂志创刊于1989年春,由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市医药管理局)主管,天津市药学会主办,《天津药学》编辑部编辑出版的药学领域综合性刊物。《天津药学》杂志为双月刊,每双月末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12-1230/R,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5687。本刊旨在宣传党和国家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交流医药学术理论与实践,坚持为医药卫生行业服务,为医药企业提供最新的科技信息,为推广医药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信息、推广科技成果,为企业与科研院所,医院药学架起产、学、研合作的桥梁,成为广大医药科技工作者学术交流的阵地,为发展、培养、宣传医药人才服务,为科技兴药服务。本刊是《中国药学文摘》确认的核心期刊,也是中国中文科技期刊中文数据库的信息源之一。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天津药学》杂志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有《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栏目:专论、实验研究、综述、医药工业、中药、医院药学、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检验、世界药物、医药管理、简讯、学会园地等
浙江出台政策鼓励省内高校开展“一流学科”等学科建设
时间:2023-11-10 10:02:19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建设高水平大学培育学科即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一流学科(A类)、基础学科等。
据悉,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是浙江省财政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省内普通本科高校开展与学科建设相关的人才引育、科学研究、国际交流、社会服务等活动,提升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水平的专项资金。
《办法》明确补助内容和标准,包括奖励补助、建设补助和其他补助。
奖励补助
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根据上年度中央财政“双一流”补助,按照1:1予以奖补。
最新一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学科。根据最新一轮学科评估结果分档确定补助额度,A+、A、A-、B+、B学科,每年分别按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予以奖补,与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奖补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登峰学科建设高校提前完成或显著超额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的,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其他高校在人才引育、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绩的,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
建设补助
登峰学科。省财政按每年每学科1亿元的标准实行总额控制,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确定的支持学科名单和具体额度安排建设补助。
优势特色学科。省财政按每年每学科4500万元的标准实行总额控制,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支持学科名单和具体额度安排建设补助。
一流学科(A类)。根据教育厅确定的建设学科名单,按每年每学科750万元的标准安排建设补助。
基础学科。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确定的建设学科名单,按每年每学科1000万元的标准安排建设补助。
其它补助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建设学科,按“一事一议”确定的额度予以补助。
《办法》明确了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利息、罚款、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开支的其他支出。奖励补助由学校统筹使用,建设补助由学校根据批准的学科建设预算规范使用。
《办法》还明确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各建设高校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工作,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好资金绩效监控及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应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指导建设高校开展绩效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组织、财政、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或骗取补偿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本轮专项资金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