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药学杂志

期刊简介

  《天津药学》杂志创刊于1989年春,由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市医药管理局)主管,天津市药学会主办,《天津药学》编辑部编辑出版的药学领域综合性刊物。《天津药学》杂志为双月刊,每双月末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12-1230/R,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5687。本刊旨在宣传党和国家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交流医药学术理论与实践,坚持为医药卫生行业服务,为医药企业提供最新的科技信息,为推广医药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信息、推广科技成果,为企业与科研院所,医院药学架起产、学、研合作的桥梁,成为广大医药科技工作者学术交流的阵地,为发展、培养、宣传医药人才服务,为科技兴药服务。本刊是《中国药学文摘》确认的核心期刊,也是中国中文科技期刊中文数据库的信息源之一。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天津药学》杂志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有《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栏目:专论、实验研究、综述、医药工业、中药、医院药学、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检验、世界药物、医药管理、简讯、学会园地等


论文发表拿到录用通知后,如果期刊要求修改,可以拒绝吗?

时间:2023-11-30 09:39:15

在拿到录用通知后,如果期刊要求修改,一般来说是可以拒绝的。但这也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作者认为期刊的修改要求不合理或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他们可以拒绝并要求期刊重新考虑他们的稿件。然而,如果期刊的修改要求是合理的,并且作者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那么拒绝修改可能会对稿件的出版产生负面影响。

在任何情况下,作者都应该仔细阅读期刊的修改要求,并与期刊编辑或审稿人进行沟通,以了解为什么需要这些修改以及如何最好地满足这些要求。如果作者对修改要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他们应该及时向期刊编辑或审稿人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