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药学杂志

期刊简介

  《天津药学》杂志创刊于1989年春,由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市医药管理局)主管,天津市药学会主办,《天津药学》编辑部编辑出版的药学领域综合性刊物。《天津药学》杂志为双月刊,每双月末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12-1230/R,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5687。本刊旨在宣传党和国家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交流医药学术理论与实践,坚持为医药卫生行业服务,为医药企业提供最新的科技信息,为推广医药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信息、推广科技成果,为企业与科研院所,医院药学架起产、学、研合作的桥梁,成为广大医药科技工作者学术交流的阵地,为发展、培养、宣传医药人才服务,为科技兴药服务。本刊是《中国药学文摘》确认的核心期刊,也是中国中文科技期刊中文数据库的信息源之一。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天津药学》杂志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有《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栏目:专论、实验研究、综述、医药工业、中药、医院药学、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检验、世界药物、医药管理、简讯、学会园地等


实用新型专利会被检索吗?

时间:2023-12-28 09:51:24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是否会被检索这一问题,具体情况取决于专利的申请阶段和专利局的政策。

在受理阶段,专利局通常只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要求,而不深入审查文件内容。这一阶段主要是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的形式审查,以确保其满足基本的申请要求。只有当专利申请被正式受理,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申请才会进入初步审查程序。

在初步审查阶段,专利局会对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在这一阶段,如果专利申请与已有的技术或先前的专利存在冲突或重复,可能会被驳回。此外,为了确保专利的质量和保护的有效性,现在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时通常需要进行检索,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专利法的要求。

因此,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时和申请后都有可能被检索。检索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同时避免与已有的技术或专利产生冲突。通过检索,申请人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专利在相关领域中的地位和保护范围,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下面我们还为大家普及一下实用新型专利相关方面的知识是,希望大家对实用新型专利有一个清晰明确的了解。

1.实用新型专利定义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实用性可操作性对产品技术方案而进行的保护。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含量更低,但却高度符合市场需求。

2.实用新型专利的检索

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之前,必须进行专利检索,确保申请人的技术方案是特色鲜明的,而且未被他人掌握。

实用新型专利的检索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专利检索系统、专利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等途径获取专利信息。

3.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新颖性:申请人的技术方案必须与现有技术有所不同,不能在公开的文献中被发现。

(2)创造性:技术方案必须有发明的“创造性”,即难以被一般技术人员直接想到。

(3)实用性:技术方案必须是实际可行的,并具有一定的实用效果。

4.实用新型专利的备案

备案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经过专利审查后,决定将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予以备案。

备案成功后,申请人将会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并且可以合法地对专利技术进行经营和营销。

5.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其是否具有“发明性”和“创造性”。发明性是指新技术是否与已有的技术方案无法达成相同效果,而创造性则是指该技术方案是否有独立思考的特点。

实用新型专利相对于发明专利技术门槛更低,容易获得,也更容易进行经营和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