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药学杂志

期刊简介

  《天津药学》杂志创刊于1989年春,由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市医药管理局)主管,天津市药学会主办,《天津药学》编辑部编辑出版的药学领域综合性刊物。《天津药学》杂志为双月刊,每双月末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12-1230/R,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5687。本刊旨在宣传党和国家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交流医药学术理论与实践,坚持为医药卫生行业服务,为医药企业提供最新的科技信息,为推广医药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信息、推广科技成果,为企业与科研院所,医院药学架起产、学、研合作的桥梁,成为广大医药科技工作者学术交流的阵地,为发展、培养、宣传医药人才服务,为科技兴药服务。本刊是《中国药学文摘》确认的核心期刊,也是中国中文科技期刊中文数据库的信息源之一。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天津药学》杂志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有《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栏目:专论、实验研究、综述、医药工业、中药、医院药学、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检验、世界药物、医药管理、简讯、学会园地等


论文发表超过五年了还可以用来评高级职称吗

时间:2024-03-08 09:47:51

职称论文超五年,高级评审还能用吗?答案是不一定能用

面对职称晋升的关键时刻,许多人都会关心一个问题:手中的论文若已超过五年,是否还能为高级职称评审助力?答案并非一成不变。

首先,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因地区、单位而异。虽然宏观的评审政策大体相同,但具体到每个单位,都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来设定更为细致的评审标准。因此,对于“论文超五年能否评高级”这一问题,不同的参评者可能会得到截然不同的答案。

其次,我们来看看论文的年限要求。在高级职称评审中,论文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大多数单位都会要求论文发表在参评者晋升中级职称之后的时间段内。这意味着,如果一篇论文从发表到评审时已超过五年,但只要它仍然符合参评者晋升中级职称后的时间范围,那么它仍然有可能被用于高级职称的评审。反之,如果论文的发表时间已超出这一范围,那么它可能将不再被评审机构所认可。

因此,对于有意通过论文来提升自己职称评审竞争力的朋友们来说,把握好论文的发表时间和刊期显得尤为重要。过早或过晚的发表都可能导致论文在评审时失去效力。建议大家密切关注各自单位的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确保自己的论文能够在最佳的时间窗口内发表,从而为职称晋升之路增添更多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