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天津药学》杂志创刊于1989年春,由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市医药管理局)主管,天津市药学会主办,《天津药学》编辑部编辑出版的药学领域综合性刊物。《天津药学》杂志为双月刊,每双月末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12-1230/R,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5687。本刊旨在宣传党和国家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交流医药学术理论与实践,坚持为医药卫生行业服务,为医药企业提供最新的科技信息,为推广医药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信息、推广科技成果,为企业与科研院所,医院药学架起产、学、研合作的桥梁,成为广大医药科技工作者学术交流的阵地,为发展、培养、宣传医药人才服务,为科技兴药服务。本刊是《中国药学文摘》确认的核心期刊,也是中国中文科技期刊中文数据库的信息源之一。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天津药学》杂志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有《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栏目:专论、实验研究、综述、医药工业、中药、医院药学、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检验、世界药物、医药管理、简讯、学会园地等
【论文发表常识】学术不端是怎么界定的?
时间:2024-07-05 14:25:36
学术不端,这一术语用于描述学术领域中的一系列不当行为。它涵盖了多种违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抄袭、剽窃、篡改、伪造数据、不当引用、不当署名以及不当得利等行为。这些行为均违背了学术道德和伦理规范,对学术研究、学术声誉乃至公共利益都构成了严重的损害。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当前高校和学术机构普遍要求论文必须经过查重处理,而知网、维普等论文查重系统则成为了常用的工具。
那么,学术不端究竟是如何界定的呢?
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通常涉及多个方面和程度,但一般来说,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学术不端:首先,该行为必须违反了学术道德和伦理规范,即违背了学术界公认的准则和价值观;其次,该行为必须发生在学术研究领域中,与学术研究活动紧密相关;最后,该行为必须导致了不良后果,对学术研究、学术声誉或公共利益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以下是一系列被视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表现:
抄袭:未经适当引用或引用不当,擅自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观点、文字或图片。
数据造假:涉及伪造、篡改或操纵研究数据或实验结果,包括删除、修改或伪造数据以支持预期的研究结论。
多次发表(重复发表):将同一份研究成果拆分或稍作修改后重复发表为多篇文章,以获取不当的学术声誉或其他利益。
欺骗同行评议:在同行评议过程中故意提供错误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操纵评审程序,以获取不当的认可或通过审核。
无授权使用他人研究成果:未经充分授权或适当引用,擅自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数据、观点或创意。
作者顺序和署名问题:不按照实际贡献来确定作者的顺序,或未经授权将他人列为作者,或故意遗漏实际贡献者的署名。
研究经费不当使用:将研究经费挪用于不符合研究目的的用途,或未按规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不当引用:故意引用错误的来源或引用他人工作时失实、曲解原意或断章取义。
综上所述,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是多维度的,不仅涉及单一的标准,还需要综合考虑学术研究的整个过程和伦理道德的规范。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学术界和社会大众应保持高度的警惕,严格执法,确保学术研究的公正和透明,从而保护学术研究的真实性和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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