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天津药学》杂志创刊于1989年春,由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市医药管理局)主管,天津市药学会主办,《天津药学》编辑部编辑出版的药学领域综合性刊物。《天津药学》杂志为双月刊,每双月末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12-1230/R,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5687。本刊旨在宣传党和国家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交流医药学术理论与实践,坚持为医药卫生行业服务,为医药企业提供最新的科技信息,为推广医药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信息、推广科技成果,为企业与科研院所,医院药学架起产、学、研合作的桥梁,成为广大医药科技工作者学术交流的阵地,为发展、培养、宣传医药人才服务,为科技兴药服务。本刊是《中国药学文摘》确认的核心期刊,也是中国中文科技期刊中文数据库的信息源之一。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天津药学》杂志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有《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栏目:专论、实验研究、综述、医药工业、中药、医院药学、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检验、世界药物、医药管理、简讯、学会园地等
【论文发表技巧】论文定稿前还能不能进行数据修改?
时间:2024-07-12 09:46:35
在论文还未定稿的阶段,你可能会考虑修改数据,但又担心这一举动会影响到后续的发表,因此感到犹豫不决。别担心,论文在定稿前确实是可以进行数据修改的,但数据的修改并非随心所欲,其中涉及的利害关系你需要了解清楚。
论文定稿前,数据真的可以修改吗?
作者主动添加额外的数据
有时候,作者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会突发奇想,想要添加一些额外的数据。然而,这种做法并不被期刊所鼓励,也不建议作者轻易尝试,除非这些数据的添加对于论文来说十分有必要。原因是,额外添加的数据势必会对原来的论文内容产生影响,期刊方需要再次审查以判断这篇论文是否还值得发表。如果作者选择添加额外的数据,那么论文可能会再次进入审查程序,导致能否发表成为未知数。
作者依据审稿意见修改数据
对于外审的论文来说,收到修改数据的审稿意见并不意外。在这种情况下,修改数据已经不是可不可以的问题,而是必须改的问题了。如果作者选择不改或者修改不到位,那么论文可能会面临再次修改的要求,甚至可能被拒稿。因此,对于审稿意见要求修改的数据,作者必须认真对待并进行修改(如果有争议,可以向期刊编辑提供充分的证据)。
作者修改新发现的错误数据
如果作者在论文定稿前发现了错误的数据,那么进行修改是毫无疑问的。如果这些数据只是边缘数据,对结论没有多大影响,那么及时与期刊编辑沟通并进行更正即可,并不会对后续发表产生什么影响。然而,如果这些数据是核心数据,对论文整体影响较大,甚至几乎推翻现在的结论,那么作者可能就需要按下发表的暂停键了。因此,在论文定稿前发现数据错误并进行修改时,修改的结果与修改数据的重要性密切相关。
关于“论文定稿前可以改数据吗?”的问题,本文的介绍就到这里。如果你还有更多关于论文投稿发表方面的疑问,欢迎咨询云平文化的在线学术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