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药学杂志

期刊简介

  《天津药学》杂志创刊于1989年春,由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市医药管理局)主管,天津市药学会主办,《天津药学》编辑部编辑出版的药学领域综合性刊物。《天津药学》杂志为双月刊,每双月末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12-1230/R,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5687。本刊旨在宣传党和国家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交流医药学术理论与实践,坚持为医药卫生行业服务,为医药企业提供最新的科技信息,为推广医药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信息、推广科技成果,为企业与科研院所,医院药学架起产、学、研合作的桥梁,成为广大医药科技工作者学术交流的阵地,为发展、培养、宣传医药人才服务,为科技兴药服务。本刊是《中国药学文摘》确认的核心期刊,也是中国中文科技期刊中文数据库的信息源之一。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天津药学》杂志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有《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栏目:专论、实验研究、综述、医药工业、中药、医院药学、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检验、世界药物、医药管理、简讯、学会园地等


在文中引用标注时,顺序编码制和著者-出版年制可以混合使用吗?

时间:2024-11-20 10:11:27

在一般情况下,SCI 医学论文中不建议混合使用顺序编码制和著者 - 出版年制这两种文献引用标注方法。

  1. 风格一致性和读者理解便利性

    学术论文需要保持风格的一致性,无论是顺序编码制还是著者 - 出版年制,都有其自身的逻辑和引用规范。混合使用会使论文的引用标注显得混乱,增加读者理解引用文献的难度。

  2. 例如,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习惯了一种引用标注方式来查找参考文献,如果突然出现另一种标注方式,就需要重新适应,这可能会打断阅读思路,影响对论文内容的理解。

  3. 期刊要求和学术规范

    大多数 SCI 医学期刊都有明确规定的引用标注方式,要么采用顺序编码制,要么采用著者 - 出版年制。这些期刊要求作者严格遵守其规定的格式,以确保论文在格式上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不按照期刊要求使用统一的引用标注方法可能会导致论文在投稿过程中被要求修改,甚至可能被拒稿。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在综述性文章中引用其他综述的内容时,如果原综述采用的引用标注方式与自己论文主体的标注方式不同,并且经过期刊编辑同意,可以在局部谨慎地使用另一种标注方式,但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且需要在文中明确说明引用标注方式的变化原因。